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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找哪个部门办理(确权由哪个部门办理)

导读:要是你想办理土地确权这方面的事儿呢,就去找土地管理的相关部门就行啦。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工作是由县级以及比县级更高的人民政府来负责的,然后具体实施是由...

导读:要是你想办理土地确权这方面的事儿呢,就去找土地管理的相关部门就行啦。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工作是由县级以及比县级...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土地确权找哪个部门办理(确权由哪个部门办理)

土地确权找哪个部门办理

导读:要是你想办理土地确权这方面的事儿呢,就去找土地管理的相关部门就行啦。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工作是由县级以及比县级更高的人民政府来负责的,然后具体实施是由土地管理部门来做哦。要是遇到土地权属有纠纷的情况,土地管理部门会给出解决的办法,接着把这些办法上报给人民政府,等人民政府作出决策或者批准之后,再由土地管理部门去执行具体的处理决定。

一、土地确权找哪个部门办理

土地确权事宜应向哪一部门提出申请

关于土地的法律确认手续其实我们应当向土地管理职能机构进行申请办理。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均由上级人民政府设立并批准确定,而负责此项工作的权威性机构则是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土地权利归属产生的争议纠纷,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会给出详尽的处理我们的建议,然后再依法报请人民政府做出最后的处理决策或者在获得相关授权之后,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下达正式的处理决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二、土地流转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土地流转需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首先,要确保流转主体合法,即承包方具备流转土地的资格。其次,流转合同应规范,明确流转期限、面积、价格等关键条款,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纠纷。再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农业用途,否则将面临处罚。同时,要遵守“三不得”原则,即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另外,土地流转需经过法定程序,如发包方同意等。最后,要注意流转期限的合理性,避免过长或过短影响土地利用和农民权益。总之,土地流转应严格依法进行,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

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通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体组织的规定。一般来说,补偿款应归属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村集体组织。在集体组织内部,分配方式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常见的分配方式有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承包地面积比例分配等。对于已经死亡的村民,其补偿款份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对于外嫁女等特殊群体,若在集体组织中仍享有权益,通常也应享有相应的补偿款分配权。但具体分配方式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集体组织的决议,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如需办理土地确权事宜,请与土地管理相关部门联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权工作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并由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对于土地权属纠纷,土地管理部门将提出解决方案,并上报人民政府作出决策或批准后,再由土地管理部门执行具体处理决定。

土地确权找哪个部门办理(确权由哪个部门办理)

土地确权纠纷找什么部门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土地确权纠纷找什么部门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土地确权纠纷找什么部门

双方当事人其实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其实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其实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乡镇政府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其实我们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其实我们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其实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文》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其实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山地土地纠纷怎么调解

就土地使用权或者所有权出现土地纠纷时,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在相关人员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情况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处理不服的,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

征用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有: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其实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其实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其实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其实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土地确权纠纷找什么部门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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