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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谁来审批(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谁审核批准)

导读: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及相关责任人是谁该条款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则具体承担了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的规范操作和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

导读: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及相关责任人是谁该条款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则具体承担了本行政辖区内农...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农村宅基地谁来审批(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谁审核批准)

农村宅基地谁来审批

导读: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及相关责任人是谁该条款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则具体承担了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的规范操作和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我们其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典型的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操作:首先,在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获得认可后,方可提出建设宅基地的申请。其次,一旦得到上述讨论认可,接下来需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给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实质性审核。

一、农村宅基地谁来审批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及相关责任人是谁

该条款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则具体承担了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的规范操作和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我们其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典型的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操作:

首先,在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获得认可后,方可提出建设宅基地的申请。

其次,一旦得到上述讨论认可,接下来需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给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实质性审核。

最后,乡镇人民政府在对申请事项进行严格且深入地审核之后,将会把已审核合格的申请事项递交至县级人民政府层面进行最终的审批决策。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怎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确权程序基本步骤为:首先,向所在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请求;其次,村委会将此申请上报并递交到乡(镇)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紧接着,需要提供包含申请书在内的完备材料;最后,在经过严格的审核过程,如果申请材料能够满足确权要求,将会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在此需要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与第五款相关规定,农民的居住用地上的建设,必须经过乡镇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批准;特别是涉及到占用农地的情况,其实我们应当依照该法规的第四十四条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而对于那种在出售、租赁、或赠予住所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农民,则将不予批准。最后,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也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及转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适用原则应以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为准绳。《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实际上并未实行全国性的统一标准,而是按照各地方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土地市场价格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制定的。一般的情况是,补偿内容主要涵盖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对于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等自然生长作物的补偿费用等等。此外,补偿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既包括货币补偿的途径,也提供了房屋置换这样的选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补偿标准往往会相应提高;反之,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降低。例如,在一些东部沿海城市,每平米的补偿金额甚至其实可以高达数千元人民币;而在中西部的某些地区,补偿金额则可能在几百元至一千多元之间浮动。若想了解更为精确且详尽的补偿标准,敬请查阅当地政府所公布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法规,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最为准确可靠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县级以上政府土地部门需全面管理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审批需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集体审议后提交乡镇政府审核,获认可并出具意见书后,申请人可向县级政府申请审批,最终获取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谁来审批(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谁审核批准)

农村宅基地批下来后到底属于谁

老房子重新翻盖是需要审批的,只要符合条件,办好相关手续,一般是没有问题。村里一般是一边盖房子,一边审批,或是直接拆了房子翻盖。这时候如果被叫停,如果户口是本村的,没有违建,原因一般是因为自己的重建面积有可能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宅基地规划标准。

之所以会提出上面的疑问,是因为最近有朋友咨询“没地方住,拆自己的老房子重建,不给批,被叫停,宅基地不是我家的吗?”

在此,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使用权才是属于村民的。也就是说宅基地审批下来后,在上面盖的的房子是属于自己的,其实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和出租,“地随房走”,买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是买方和承租人的了,但是宅基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注意,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此活动仅限于在本集体内进行。

说到这里那位朋友就不答应了。自己没有地方住,宅基地又是当时给自家审批下来的,房子简陋,自己出钱重盖,为什么被叫停?

根据规定,老房子重新翻盖是需要审批的,只要符合条件,办好相关手续,一般是没有问题。村里一般是一边盖房子,一边审批,或是直接拆了房子翻盖。这时候如果被叫停,如果户口是本村的,没有违建,原因一般是因为自己的重建面积有可能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宅基地规划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这时候就需要有关部门出面测量,只要测量结果证明翻盖后的面积没有超过标准,就其实可以将此次测量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明确写入翻盖申请,经村民小组长、村委会签字同意后报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审核,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县区土地管理局批准。办好手续后,尽其实可以安心翻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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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农村宅基地由哪个部门批准1、农村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不其实可以买卖。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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