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伤鉴定赔偿多少(工伤鉴定后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导读:工伤赔偿的钱数,会因为工伤的轻重、工资的高低以及当地的经济情况等好多因素而不一样哦。通常来讲,包含医疗费啦、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呀,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类的...
劳动仲裁工伤鉴定赔偿多少
导读:工伤赔偿的钱数,会因为工伤的轻重、工资的高低以及当地的经济情况等好多因素而不一样哦。通常来讲,包含医疗费啦、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呀,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类的。要是伤得成了伤残,那根据伤残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也有差别呢。就像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 7 个月的工资呢。一、劳动仲裁工伤鉴定赔偿多少
不同工伤案件赔偿金额取决于伤情、工资、地域经济等因素。一般包括治疗费、停工留薪、一次性伤残补偿等。若致肢体残疾,赔偿视损害程度定。如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贴为七个月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劳动仲裁工资补偿怎么算
劳动仲裁工资补偿包括应发未发工资、加班工资、欠付工资的经济补偿等。雇主违法终止合同,要付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满一年补一月工资,超六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月补半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仲裁工作超时如何索要赔偿
现行劳动法律下,工作超时属单位违法。劳动者可搜集考勤、加班通知等证据向仲裁委申诉赔偿,包括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不低于 150%,休息日不低于 200%,法定节假日不低于 300%,具体因情形而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伤赔偿的数额会因工伤的严重程度、工资水平、当地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造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也有差异。比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鉴定后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鉴定后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工伤鉴定后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鉴定后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伤医疗费等事项而产生争议,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是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则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无劳动合同其实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无劳动合同其实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即使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其实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其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由谁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其实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工伤鉴定后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