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最好的方法(医疗事故纠纷)
导读: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呀,一开始最好双方好好商量着来解决。要是商量不拢呢,劳动者就其实可以去找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让他们帮忙调解。要是调解还是不行,那就去...
劳动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最好的方法
导读: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呀,一开始最好双方好好商量着来解决。要是商量不拢呢,劳动者就其实可以去找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让他们帮忙调解。要是调解还是不行,那就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的时候,得把相关证据准备好,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之类的。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人民法院起诉呢。一、劳动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最好的方法
在处理劳动合同所引发的纷争时,我们强烈推荐双方能够尝试以友善的谈判方式达成共识。倘若这种方式仍无法奏效,那么劳动者有权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然而,若调解过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劳动者其实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在此过程中,务必准备充分的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以及工作记录等等。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者,亦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纠纷找哪里仲裁最有效
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过程中,一般的策略是将仲裁请求提交至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或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从理论上讲,选择一个能够为您提供便利的仲裁机构,以便于您积极参与仲裁程序,同时也有利于您更有效地搜集证据,并且该机构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具有较高的规范性,这样的选择无疑会更加明智。然而,具体的选择还需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的独特性质进行综合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关于劳动合同所引发的纷争的司法管辖权,通常情况下存在两个不多不少的可选法院,那便是劳动合同合法履约地点所在的地区法院以及雇佣方所在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涉案双方能够于之前就在这一点上有过明确的协议,并且该项商议又能够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那么便应依照他们之间的约定来确定最终的司法管辖权。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们的权益,我们会倾向于交由劳动合同履约地点所在的地区法院进行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处理劳动合同纠纷,首先我们的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其实可以向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其实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其实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然每种方式都各有利弊,具体的医疗纠 纷根据具体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其实可以作出不同的选择。医疗事故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怎样解决纠纷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那么,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点是什么?选哪种方式比较好?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关于医疗事故纠纷,哪种解决方式最好的参考。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其实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一是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其实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其实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
下面我简要评述各种解决途径的优缺点
1.诉讼。严格的诉讼程序、最高的权威裁判和国家强制力的保证等因素使得诉讼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始终占据着核心的地位。
然而诉讼的不足也显而易见:医疗纠纷的专业化不可避免地造成医疗纠纷诉讼的拖延和高成本;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是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行政级别对鉴定结论的效力有较大影响,致使重复鉴定,费时费钱;诉讼中原被告双方互不信任,甚至互相敌视,严重破坏医患关系。
2.行政裁决。 即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前,由于医疗纠纷的民事性质定性在法律上未予明确,绝大部分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都是采用的行政裁决。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医疗纠纷的优点主要是:其一,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其二,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医疗纠纷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其三,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 其四,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其实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但是,在我国,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医疗纠纷仍面临很大的障碍,主要是社会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解决医疗纠纷的公正性缺乏信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医疗卫生行政机构既是医疗管理机构,又是医疗的开办机构;就象足球比赛,一个人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我们还能相信这场比赛的公正吗?在部门保护主义以及行业本位主义的影响下,公众对医疗卫生部门的裁决的公正性仍然引发较多的质疑;再有,医疗行政机构的行政裁决主要立足于医疗损害的具体事实,而对纠纷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医患双方利益等缺乏综合评估,这也是其缺陷之一。
基于上述原因,尤其是公正性问题无法妥善解决,所以,目前选择行政裁决作为解决纠纷的路径的案例日趋减少。
3.和解。即是协商。和解是成本最低的一种解决方式,医患双方都应优先考虑。
和解的实现建立在一个重要的基础之上,就是纠纷主体对相关事实和权益的处置规则的认识趋同。也正是由于现实中国这一基础未能很好形成,导致和解的成功率较低。私权观念、交易常识、平等意识、自我需求等等观念的匮乏,导致医方对自身权利义务理解不清,患方没有形成理性的就医观念,结果是当事人不选择和解,或者说就是没有适用和解的基础。
4.仲裁。由于仲裁员的选任的特殊性,即其实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其实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目前我国鲜见医疗纠纷仲裁的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实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其实我们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医疗纠纷不属于不可仲裁的事项,医疗纠纷的性质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责任,应该属于其受案范围。并且仲裁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其实可以直接加以利用,只需要在其中加入部分医学专家、法医学专家即可。
以上论及的有关诉讼和非诉讼的一些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目的在于指出,并不是只有诉讼一种方式才能解决医疗纠纷。当然每种方式都各有利弊,具体的医疗纠 纷根据具体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其实可以作出不同的选择。关键是国家应该进一步健全各种体制,使每一种路径都有较为完备的机制,使当事人的选择权能落到实处。
在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当事人需要把握好各个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本文由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咨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