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什么(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哪些)
导读: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内,要是遇到合同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像遭遇台风、地震、洪涝灾害以及严酷暴风雪这类自然现象,就会面临挑战。另外,双方在契约里明确约定过,因...
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什么
导读: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内,要是遇到合同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像遭遇台风、地震、洪涝灾害以及严酷暴风雪这类自然现象,就会面临挑战。另外,双方在契约里明确约定过,因为政府方面的特殊原因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交房义务,这其实可以作为免责的解释依据。一、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什么
涉及逾期交房的免除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一)在合同约定履行期内遇到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的挑战,例如,面临台风侵袭、地震波及、洪涝灾害以及严酷暴风雪等自然现象;
(二)经双方在契约中明确约定,由于政府方面的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履行交房义务可作为免责解释的依据,例如,遭遇政府实施的土地征收或房屋征用等行为;
(三)在履行过程中,由于非出卖方所能预见和控制的社会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例如,工人停工、社会动荡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其实我们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延期交房违约金通常按照已交房款总额乘以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来计算。一般约定的比例在每日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不等。例如,购房合同约定每日违约金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三,房屋总价100万,延期交房60天,那么违约金=1000000×0.03%×60=18000元。若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比例,则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或通过诉讼由法院酌定。需注意的是,违约金的计算应从约定的交房日期次日起算,直至实际交房之日止。同时,要保留好与延期交房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交房通知、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三、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有哪些?
延期交房的赔偿标准通常依据购房合同约定。一般来说,会按照已交房款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比例多在每日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三之间。例如,若已交房款为100万元,按每日万分之二计算,延期30天交房,赔偿金额即为1000000×0.02%×30=6000元。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通常为90日),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在合同约定履行期内遇到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的挑战,例如,面临台风侵袭、地震波及、洪涝灾害以及严酷暴风雪等自然现象;(二)经双方在契约中明确约定,由于政府方面的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履行交房义务可作为免责解释的依据。
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哪些
1、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逾期交房的其实可以免责。这里的不可抗力就分为了多种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等。2、双方有约定其他逾期交房免责的事由,而在因为出现约定的事由导致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那么其实可以免除开发商的责任。一、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发生战争、强制征收等。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后,开发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不可抗力的相关情况告知购房人,否则既使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开发商仍然需要承担延期交房责任。实践中,开发商有随意扩大解释不可抗力的现象,其实,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是很严格的,开发商不得以诸如“雨季停工”、“技术困难”等作为法定免责事由主张免责。
二约定免责事由。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开发商通常会与购房人约定其他关于逾期交房的免责事由,如购房人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交费用、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指令导致逾期交房、因市政配套设施接通延误或市政府规划变更导致逾期交房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确实其实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如政府行为等,但也要甄别情况实行部分或全部免责,有些则纯属霸王条款,如天气原因、高考等因素导致停工,这些情况是开发商其实可以预料、其实可以避免和克服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再如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第三人破坏等,则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无过错责任,不论开发商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就应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开发商有权依法向责任人追偿。
二、逾期交房的情况有哪些
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为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而无法向购房者交房的现象。
二开发商因购房者不交纳费用拒绝其入住。
主要是指开发商因购房者不向其交纳由其代收代缴的房屋公共管理维修基金、契税、产权证代办费等费用,而拒绝在约定的交房时间让购房者入住。
三开发商一房二卖或多买,致使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无法向购房者交房。
四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
五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入住。
主要是指购房者在收房时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认为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装修标准,从而拒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收房,并在此后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现象。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行为已经构成对购房者的违约,那么开发商就其实我们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在两种情况下,虽然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房,但实际也是其实可以被免责的。一种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逾期交房。而另一种则是双方之间就逾期交房有免责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