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失效(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多久)
导读:用人单位得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去做工伤认定申报。要是没按时提交申请,那工伤员工或者他们的近亲家属,还有工会组织,就其实可以从事故伤害发生那天开始,或者从...
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失效
导读:用人单位得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去做工伤认定申报。要是没按时提交申请,那工伤员工或者他们的近亲家属,还有工会组织,就其实可以从事故伤害发生那天开始,或者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起的1年之内,直接把工伤认定申请书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那这个申请可能就没用啦。一、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失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工伤认定申报;若未能按期提交申请,则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经职业病诊断、鉴定确认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起的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倘若超过此期限,那么该申请便有可能失去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过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为一年,若过了该期限,情况较为复杂。通常来说,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期限后很难再进行工伤认定。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隐瞒事实导致无法认定等,可通过诉讼等途径尝试争取。我们的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看能否由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工伤事实。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帮助。总之,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后,争取认定的难度较大,需尽快采取措施,尽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赔偿申请多久时间会过期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申请的有效期为一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如果超过一年申请期限,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否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工伤赔偿申请的时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待遇给付申请;情况复杂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总之,要及时关注工伤相关事宜的时间节点,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工伤认定申报;若未能按期提交申请,则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经职业病诊断、鉴定确认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起的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倘若超过此期限,该申请便有可能失去效力。
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没有失效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其实可以撤销,不因时长失效。国家对劳动者的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强制办理的,这使得员工在工伤事故之后其实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先获得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在认定书下发后就其实可以去领取工伤保险了。那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多久?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没有失效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其实可以撤销,不因时长失效。
二、如何申请工伤认定书?
1、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我们的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三、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其实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不存在的。工伤认定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对劳动者的人身损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认定,它不因时间的推移而失去法律效力。但虽然工伤认定书不会失效,劳动者也应及时到工伤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赔偿,否则时间一旦拖得太长,也容易发生赔偿风险,导致经济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