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单位赔偿范围有哪些(单位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导读:工伤保险单位的赔偿范围通常涵盖这些方面:一是工伤医疗方面的费用以及康复所需费用;二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三是因工伤得去统筹地区之外就医产生的交通和食宿...
工伤保险单位赔偿范围有哪些
导读:工伤保险单位的赔偿范围通常涵盖这些方面:一是工伤医疗方面的费用以及康复所需费用;二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三是因工伤得去统筹地区之外就医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四是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能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五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对伤残程度进行经济补偿;六是伤残津贴,以维持伤残员工的生活;七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于后续医疗相关事宜;八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帮助员工就业过渡。一、工伤保险单位赔偿范围有哪些
在工伤保险中,用人单位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通常涵盖了以下内容:工伤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花费以及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受伤员工在住院期间所享有的伙食补贴费用;由于工伤原因而必须前往统筹地区之外接受治疗时所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在停工留薪期间内所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赔偿时效是多久?
工伤保险赔偿时效为一年。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些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因工死亡职工的家属在其离世后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和相关数据进行计算。
工伤保险单位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工伤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单位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其实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