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并列的吗(第一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
导读: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并列,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开始后,他们有同等继承权利,无先后顺序之分。在无遗嘱等特殊情形下,被继承人离世,他们都有权继承遗产并按规...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并列的吗
导读: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并列,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开始后,他们有同等继承权利,无先后顺序之分。在无遗嘱等特殊情形下,被继承人离世,他们都有权继承遗产并按规定份额获取财产,一同参与分配。但具体继承份额会因实际情况而异,如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并列的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是并列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这些继承人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利,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
举例来说,在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形时,倘若被继承人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权利继承其遗产,各自依据法律规定的份额获取相应的财产。
他们一同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一同参与遗产的分配流程。
不过,具体的继承份额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像对于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给予照顾等。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共同继承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会进行共同继承。
其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继承开始之后,这些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一般都要共同参与遗产的分配。
比如说,父母和子女一起继承父母的遗产,他们依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共同享有遗产的份额。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像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对遗产进行不同比例的分配等。
总之,通常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共同继承,共同享有遗产的分配权,而具体的情况则其实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以及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来确定。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怎么办
第一顺序继承人若要放弃继承权,就得用书面形式做出清晰的表明,并且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进行。
要是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没有做出表示,那就当作是接受继承。
要是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已经参与了遗产的分割,通常就不允许再反悔了。
在法律的实际操作里,如果只有部分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没放弃的继承人其实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来继承遗产。
要是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权,那就其实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要特别注意的是,放弃继承权不能损害到其他人的利益,不然这个放弃行为可能就没有效力。
同时,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进行,在遗产处理之后表示放弃的,是不会产生放弃的法律效果的。
当探讨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并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实际继承中,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分配问题。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若你对第一顺序继承人份额的具体判定、特殊情况下的份额调整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否是并列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否是并列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否是并列的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并列的。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其实可以不均等。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转继承是否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
转继承一般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一般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其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需要具备的要件:
(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
(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的客观要件;
(三)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转继承的结果要件。
至于具体的应继份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定。
代为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两者极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性质不同。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因此,又称“二次继承”“再继承”;代位继承实则一次继承,只不过是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继承人的地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根据不同。转继承的发生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事实;而代位继承的发生乃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3、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而转继承人其实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还其实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5、法律效力不同。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转继承人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继承的房产一定要公证是否才其实可以
房产继承不必须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也其实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由此,办理房屋继承的过户手续时公证材料不是必要条件。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鉴于有多份遗嘱同时存在的可能性,遗嘱的真伪以及遗嘱效力的难确定性,因此公证房产更具有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其实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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