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惩罚性赔偿是什么(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导读:"侵犯商标权惩罚性赔偿"指法院对恶意、严重商标侵权者,依法裁定其承担远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强化打击力度,保护商标权人权益。明知故犯、反复侵权或广泛影响...
侵犯商标权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导读:"侵犯商标权惩罚性赔偿"指法院对恶意、严重商标侵权者,依法裁定其承担远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强化打击力度,保护商标权人权益。明知故犯、反复侵权或广泛影响者,尤易遭受此惩罚性赔偿判决。一、侵犯商标权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侵犯商标权惩罚性赔偿”指的是,在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侵权者的故意侵害商标权行径较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会裁定其承担远远超过实际损失额度的赔偿责任。此举旨在更为有力地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神圣权益。一般而言,倘若侵权者属于明知故犯、反复进行恶意侵害或者侵权行为涉及范围广泛等情形,便有可能面临司法机关所判处的惩罚性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侵犯商标权罪,立案标准是
依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详细规定,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可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加以明确:
首先,一些不法商家自行伪造并制造他人的商标,或者为了销售这些未经授权而自制的他人商标标识数量超过两万件,抑或是他们在家居产品中僭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以此方法谋取暴利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还有这些图谋不轨的商家通过生产侵犯他人商标权益的标识获取的非法收入高达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以上述行为作为基础,均可为此类犯罪案件立案展开调查工作。
其次,那些贪婪的制造商,未经许可翻印两种或以上相同类型的假冒商标标识出售,或者将自制的这些商标标识投放市场赚取利润的做法,如果制假的两种商标标识数量超过一万件,或者以非官方渠道售卖这些假冒商标标识赚取的非法所得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甚至这些违法所得已超过两万元人民币,那么这同样属于侵犯商标权情况的立案范围。
最后,其他涉及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各类情况如假冒他人品牌标志、故意模仿他人设计等,往往它们都是较为严重的侵权行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怎么判
涉及到侵害商标权以及著作权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必须依据众多复杂的因素给出最终判定。通常情况下,侵权者有义务遵守制止侵权的命令,即必须立即中止正在进行中的侵权活动。在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上,法院会基于侵权行为的属性、程度、造成的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估后确定。往往既要考虑到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也得兼顾到侵权者从侵权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若当事人无法明确提供前述两项数据,那么法院将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赔偿金额,通常是在五百元至五百万元之间。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侵权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例如被认定犯有假冒注册商标罪等。除此之外,法院还有可能要求侵权者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受害方公开表达歉意等。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事实情况及相关证据来做出准确判断。
"侵犯商标权惩罚性赔偿"指法院对恶意、严重商标侵权者,依法裁定其承担远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强化打击力度,保护商标权人权益。明知故犯、反复侵权或广泛影响者,尤易遭受此惩罚性赔偿判决。
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赔偿低于实际损失的有限赔偿,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的等额赔偿,在等额赔偿的基础上,对于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给予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日工资计算。一、侵犯人身自由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1、世界各国确立的国家赔偿标准,大致有三种模式:一是有限赔偿,即赔偿低于实际损失,又称抚慰性赔偿;二是等额赔偿,即按照实际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赔偿,又称补偿性赔偿;三是惩罚性赔偿,即在等额赔偿的基础上,对于国家机关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给予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2、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19.72元也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度日平均工资,较年增加19.03元。刑事补偿法》规定:“对于拘禁应支付的补偿金按照如下规定,依照其羁押的日数,依照其羁押的日数,以日元以上所规定的金额以下的比例所算出的金额。
3、这里所说的“所规定的金额”为:补偿请求原因事件所发生的年度的一级最低工资额的5倍。同时韩国的最低工资额是由劳动部长官根据最低工资委员会议的决定来作出。还规定,法院不仅要对受害人所受到的羁押种类、被限制自由的时间,以及被采取措施期间的可得利益的损失肉体和精神等因素进行考虑,同时要考虑是否存在检察院、法院、警察的故意和过失行为等,最终确定补偿金额。
3、我国目前的赔偿标准,基本上还停留在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活和生存所需的初级阶段,而非等额、充分地给予受害者赔偿。因此,被谑称为“补发工资”,实不冤枉。这种国家赔偿,是有限的、抚慰性的、象征意义上的赔偿,既未达到等额、补偿性赔偿的要求,更未确立出惩罚性赔偿。因此,按照这一标准确定的赔偿数额,必然给人“钱太少”的印象
4、国家赔偿法》,增加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赔偿范围窄和赔偿标准低的问题。精神损害赔偿并不能替代等额赔偿、惩罚性赔偿,一则因为立法将精神损害赔偿限定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二是相关司法解释将其数额限制在“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三是精神损害赔偿虽然具有一定惩罚性,但它并非立足于等额赔偿或对国家的惩罚性赔偿,与后两者在性质和功能上仍有不同。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按照国家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惩罚性,精神损害赔偿限定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不能代替等额赔偿和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