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赔偿多少(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
导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束后,若雇佣方不同意续签或降低条件致员工拒签,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金额依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服务超...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赔偿多少
导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束后,若雇佣方不同意续签或降低条件致员工拒签,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金额依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服务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服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赔偿多少
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束后,若雇佣方不予同意继续履行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有劳动合同所述条款基础上降低其条件,使员工无法接受而拒绝续签,那么雇佣方应按照规定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将根据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视为一年进行计算;
而对于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的情况,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赔偿多少年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予以终止,倘若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订,在此情况下,则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乃是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来计量,每满一年便需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出资。
若劳动者在过去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时间段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此段时间便可被认定为一年;
然而,若劳动者在过去不足六个月的时间段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此时用人单位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可。
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的
若用人单位不愿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款规定,除非用人单位能够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件并要求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而雇员不同意继续签署此类新的劳动合同之外,其他所有情况,用人单位都必须向该雇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种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应按照雇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尚不足整一年的雇员而言,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其需要获得的经济补偿金;
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雇员来说,则仅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当我们探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赔偿多少的问题时,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也有具体规定,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另外,如果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又有所不同。若你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后的经济补偿计算细节、违法解除赔偿标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是很多人对无固定气象劳动合同有误解认为其实不能解除的劳动合同, 接下来小编将详细介绍有关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的问题。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其实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其实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其实可以协商变更,还其实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其实我们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其实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笔者认为,以上是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只要符合《劳动法》第25条、26条、27条、31条和32条或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这一限制,早在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