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遗嘱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导读:房地产相关权益受损或义务承担情况的诉讼时效,一般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察觉自身利益受损时起算。因各类房地产争议有别,诉讼时效也不同。如房屋租赁协议纷争,典型诉讼...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导读:房地产相关权益受损或义务承担情况的诉讼时效,一般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察觉自身利益受损时起算。因各类房地产争议有别,诉讼时效也不同。如房屋租赁协议纷争,典型诉讼时效为三年;而涉及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的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一、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关于房地产相关权益受损或义务承担情况的诉讼时效,一般由当事人知晓或其实我们应当察觉到自身利益遭受损失之际起算。然而,由于各种类型的房地产争议各有差异,所以诉讼实效也相应地存在区别。比如在涉及房屋租赁协议引发的纷争中,典型情况下的诉讼时效长达三年之久。另一方面,若涉及到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的纠纷,则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在房产纠纷中,一方书面发函给另一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交房、过户等义务,从发函到达对方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二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卖房者口头或书面承诺会尽快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表示构成义务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
三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当权利人向法院提起房产纠纷诉讼,或者依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给予了权利人更充分的时间主张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时效方面不受不合理阻碍。
三、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情形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是较为常见的情形,比如产权人书面通知占有人腾退房屋,要求履行返还房产的义务,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诉讼时效中断。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像房屋出卖人承诺尽快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种对履行义务的认可,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当权利人向法院提起房产纠纷诉讼,或者依约定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从提交诉状或仲裁申请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此外,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等,也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目的在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探讨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这一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例如,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如果出现一些法定事由,像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若存在不可抗力等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还可能引发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倘若你对房产纠纷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情形,或者在时效计算过程中的具体细节有疑问,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遗嘱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遗嘱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相关的法律规定。一、遗嘱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遗嘱纠纷诉讼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遗嘱继承诉讼有相关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遗嘱继承诉讼有时效,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什么样的遗嘱无效哪些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无效共有四种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其实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遗嘱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