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私了完用做工伤鉴定吗(做完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
导读:工伤私下协商解决不必然免去工伤鉴定环节。工伤鉴定意义重大,能确定赔偿数额与等级,保障权益。若私下协商赔偿公平合理、无争议,可不做鉴定;但赔偿与法定标准差距...
发生工伤私了完用做工伤鉴定吗
导读:工伤私下协商解决不必然免去工伤鉴定环节。工伤鉴定意义重大,能确定赔偿数额与等级,保障权益。若私下协商赔偿公平合理、无争议,可不做鉴定;但赔偿与法定标准差距大或伤情变化有并发症,工伤鉴定就很关键,能确保足额获赔与应享保障。要综合实际情况和协议内容谨慎决定是否鉴定。一、发生工伤私了完用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通过私下协商解决,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免去进行工伤鉴定这一环节。
工伤鉴定的意义可大,它不单单能帮我们确定该获得多少赔偿,还能明确工伤的等级,这就像是给我们后续可能涉及到的权益保障打了一剂强力的预防针。
要是在私下协商解决的时候,赔偿的金额既公平又合理,而且你对这个结果特别满意,并且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争议了,那不做鉴定好像也不是不其实可以。
可要是私下协商的赔偿金额跟法定标准比起来低得太明显了,或者说你之后的伤情发生了变化,又出现了并发症之类的情况,那这时候工伤鉴定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工伤鉴定,你才能理直气壮地依法拿到足额的赔偿,也才能拥有你应该享有的各种保障。所以,你可得好好综合考虑一下自己的实际情况,还有那个私下协商的协议到底写了些啥内容,然后谨慎地决定到底要不要去进行工伤鉴定。
二、工伤私了后还能申请法律赔偿吗
工伤私了后是否还能申请法律赔偿,需分情况看待。若私了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协议有效,一般不能再申请法律赔偿。
但如果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比如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工伤待遇标准,以远低于法定赔偿数额达成协议,劳动者可自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私了协议,之后按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再依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此外,若私了时未预见后续出现的新伤情或并发症,且与工伤存在因果关系,也可就新增损失申请赔偿。
三、工伤私了后还能走法律途径索赔吗
工伤私了后仍有可能走法律途径索赔。
首先,需明确私了协议的效力。若私了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充分了解自身权益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签订,该协议具有一定法律效力。
然而,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劳动者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协议。比如,私了赔偿金额与法定应获赔偿额差距巨大,可认定显失公平。
并且,如果后续发现新的因工伤引发的病情或其他合理情况,影响工伤待遇,劳动者同样其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主张合法赔偿。但要注意在法定时效内及时维权。
当探讨发生工伤私了完用做工伤鉴定吗这一问题时,需要明白,即便私了,工伤鉴定仍有着重要意义。做完工伤鉴定,能准确确定工伤等级,这与后续潜在的工伤待遇紧密相关。比如,若私了赔偿后发现伤势加重,有了工伤鉴定等级,就可据此进一步争取合理补偿。而且,工伤鉴定结果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关键依据,若私了赔偿不合理,凭借鉴定结果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对工伤鉴定流程、私了后如何依据鉴定争取权益等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答。
做完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其实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其实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一、做完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其实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其实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二、申请工伤鉴定注意事项
1、发生工伤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作出该鉴定结论的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复议结论仍然不服的,其实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2、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工伤引起争议进入劳动仲裁程序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伤残程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鉴定结论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委托鉴定结论不服的,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当事人无权擅自决定进行重新鉴定。
3、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其实我们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其实我们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另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属法定的鉴定部门。因此,法院在审理工伤争议案件中,对于劳动者伤残程度问题,其实我们应当委托法定的鉴定部门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不应另行委托其他机构鉴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其实我们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