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做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和材料(做房产证要些什么材料)
导读:动迁房办理房产证需准备多种资料,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测绘报告、完税证明、动迁房相关批准文件(如政府拆迁许可文件)。若委...
动迁房做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和材料
导读:动迁房办理房产证需准备多种资料,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测绘报告、完税证明、动迁房相关批准文件(如政府拆迁许可文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需注意,不同地区具体要求有差异,我们的建议前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备齐资料以便顺利办证。一、动迁房做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和材料
动迁房办理房产证,一般得准备这些资料。
首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那可是相当重要,它就像是一把钥匙,能证明你是这房产的合法拥有者。然后,身份证明也不能少,像身份证、户口簿之类的,这可是用来证明你身份的东西。
还有房屋测绘报告也得有,这个报告能把房屋的面积、位置等等这些信息都给确定得明明白白的,就跟给房屋拍了个详细的“身份证”似的。
完税证明也得准备好,这能证明你已经把相关的税费都给缴齐,可不能少了这一项。
动迁房的相关批准文件也很关键,比如说政府的拆迁许可文件之类的,这可是动迁房合法存在的重要凭证。
另外,如果有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那还得准备委托书。
不过,不同的地区具体要求可能会不太一样,所以,你可得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好好咨询咨询,把该准备的资料都准备齐全了,这样才能顺顺利利地把房产证给办下来。
二、动迁房办房产证有哪些法律流程与要求
办理动迁房房产证,流程与要求如下:
流程
1.准备材料:通常需拆迁安置协议、被拆迁人身份证、户口簿、原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要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2.提交申请:携带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环节:登记部门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可能实地核实房屋情况。
4.缴纳税费:根据规定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拆迁安置部分有的地区有税费优惠政策,要了解清楚。
5.领取房产证:审核通过且税费缴纳完毕后,按通知时间领取房产证。
要求
1.房屋需通过验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拆迁安置手续完备,协议内容清晰合法,安置面积等明确。
3.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申请办理。
三、动迁房办房产证有哪些法律规定流程
动迁房办理房产证的法律规定流程如下:
首先,准备材料,一般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动迁安置协议(原件)、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原件)等。
然后,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登记。通常在交房后一定期限内(具体依当地政策),动迁户可提出申请。交易中心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收件、初审。审核人员会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与动迁安置情况的相符性。
接着是审核环节,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相关部门会进行进一步审核。若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
最后,经审核无误,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依具体情况而定)后,即可领取房产证。整个流程需严格依照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产权登记合法有效。
当我们探讨动迁房做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和材料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比如,在准备资料的过程中,如果部分材料缺失该如何补救。而且,不同地区对于动迁房办理房产证在资料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另外,办理房产证时,家庭成员对于房产登记名字有不同意见该怎么处理。这些都是动迁房做房产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倘若你对动迁房办理房产证的资料准备、缺失补救、名字登记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做房产证要些什么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4、地籍图(原件二份);5、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登记机构其实我们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4、地籍图(原件二份);
5、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其实我们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其实我们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实我们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其实我们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其实我们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