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分户补办后能否与原户合并 户口办理立户、分户、并户
进行户口合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
户口分户补办后能否与原户合并
进行户口合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以下操作: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将户口合并;2、当事人双方需分别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相关手续;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规定,第五条户籍登记以户籍为单位。和主管人一起住的地方是一家,主管人是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户口合并?需要哪些证明?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可以进行合并的情况包括: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 夫妻双方需要提供结婚证;
2. 父母与子女之间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3. 兄弟姐妹之间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在以上情况下,经公安机关审核后,可以进行户口的合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的户口合并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应遵循当地的规定。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户口合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籍登记以户籍为单位,和主管人一起住的地方是一家,主管人是户主。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提供以上证明,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的户口合并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应遵循当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办理立户、分户、并户
立户
1.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2.集体户口应以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业、事业等单位,根据便于登记管理和各单位宿舍的分布情况,可以设立一个或几个集体户。列入集体户口的,仅限于居住在单位内部和外部集体宿舍的没有家庭成员关系的单身职工,以及居住在学校里的在校学生。3.住在单位内部带有家属的职工,应单独立户,按居民户口管理。
所需材料:①书面申请;②单位成立批文;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私营企业还需完税证明和劳动部门的用工证明。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分户、并户
在本户口管辖区的住户,由一户分为数户,或者由数户并为一户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分户、并户手续。
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请;②《居民户口薄;③《结婚证;④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当事人,还需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办理部门: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报派出所所领导审批后到户籍窗口办理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能否将户口分开并实现合并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夫妻双方户口能分开吗
夫妻双方户口是可以被分开的,一般来说只要两个人有两处住房,就可以把夫妻双方的户口,签到两个不同的地方,成为两个独立的户口。但是如果两个人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夫妻双方的户口就只能放在一起。同一个户口不要随意的分成两个户口本。
一、分户口的条件如下: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二、户口分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总之,夫妻双方户口可以分开。只要拿着户口本,和妻子的身份证,结婚证到街道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开据一份盖有公章的分户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和相关证件,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要求办理分户手续即可。进行分户手续时,需要提供分户申请;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