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主权受到哪些形式的侵权 妇女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婚姻自主权是每个人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父母或其他人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包办婚姻,使权利人被迫与对方结婚,或者利用权利人的婚姻自由为自己谋利,这些行为都侵犯了权利的自主决定。此外,其他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也会影响权利人自主决定婚姻的能力。如果行为以暴力干涉婚姻自主权,可以构成暴力...
婚姻自主权受到哪些形式的侵权
婚姻自主权是每个人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父母或其他人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包办婚姻,使权利人被迫与对方结婚,或者利用权利人的婚姻自由为自己谋利,这些行为都侵犯了权利的自主决定。此外,其他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也会影响权利人自主决定婚姻的能力。如果行为以暴力干涉婚姻自主权,可以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并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婚姻自主权,不要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行为包括:
1.父母或其他人通过各种手段包办婚姻,使权利人被迫与对方结婚,违背了权利的自主决定。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权利人的婚姻自由,为自己谋利,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对方结婚,也侵犯了权利的自主决定。
3.其他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一般是指任何干涉权利人婚姻自由的权利,这些行为都会影响权利人自主决定婚姻的能力。以暴力干涉婚姻自主权的,可以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监护人谋取婚姻利益侵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干涉被监护人的婚姻自由。监护人如果干涉被监护人的婚姻自由,将会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监护人谋取婚姻利益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答案是“是”。
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行为包括父母或其他人通过各种手段包办婚姻、监护人干涉被监护人的婚姻自由等。这些行为都侵犯了权利人的自主决定权,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干涉被监护人的婚姻自由。因此,监护人谋取婚姻利益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妇女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妇女在自己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寻求法律保:
1、可以向侵犯自己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者指出其行为是违法的。
2、可以在被迫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制止违法行为。
3、向司法部门揭露犯罪(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才受理)。
4、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包办、买卖婚姻的受害人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查明属实,准予离婚。
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犯时,受到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妇女应该主张加害人承担停止侵害责任和赔偿责任的。
判断婚姻自主权是否受到侵犯的方法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构成,应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构成的全部要件。
1、行为人必须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
2、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或不能行使,具有这种损害事实,即成立此要件。
3、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害婚姻自主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
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从内容上讲,结婚自主权的主要含义是指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一方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另一方面,结婚应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其他任何第三人,包括父母、子女、组织都不得干涉和代为决定。因为,结婚是男女两性以爱情为基础的、以建立家庭和互为配偶为目的的两性结合。而作为婚姻基础的爱情,只能产生于男女双方之间,只能是妇男女双方的事,任何第三人也都无法包办代替。结婚自主权对公民结婚自由的保障,实际上保障了公民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精神利益,保障了公民对爱情这一人类重要情感的需要,从而维护了公民的人格独立与自由。因此,婚姻自由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人格权。总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结婚与否、和谁结婚、在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结婚均由男女双方自主决定。
2、离婚自主权
离婚自主权是指夫妻双方有权依法自主解除夫妻关系而不受对方或其他任何人的非法干涉。离婚自由婚姻自由的另一方面。法律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使那些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和好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的正当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使他们有可能重新建立新的幸福美满的家庭。既然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当夫妻从方不再心心相印,不再彼此爱慕,那婚姻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且,离婚虽然导致某些婚姻的解体,但从整体上看,它却使全社会的婚姻家庭关系得到了改善和巩固。
根据《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