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如何自主决定姓名变更 成年后如何更改姓氏:能否自主决定
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姓名权由监护人或本人行使,除非经过法定程序限制其行使。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问题较为复杂,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取决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这些人无法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因此他们的姓名权应该由监护人行使,或者在获得监护人同意...
未成年人如何自主决定姓名变更
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姓名权由监护人或本人行使,除非经过法定程序限制其行使。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问题较为复杂,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这取决于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这些人无法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因此他们的姓名权应该由监护人行使,或者在获得监护人同意后,由本人行使。第二种情况是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可以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他们的姓名权应该由本人行使,除非经过法定程序限制其行使。
二是对于限制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来说,问题较为复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与子女在子女姓名权上的法律规定
父母与子女在子女姓名权上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中。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子女的姓名权,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为子女姓氏,并且子女有权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这一规定保障了子女的姓名权,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姓名权,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法条也强调了父母在子女姓名权上的责任和义务,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抢夺子女的姓名。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姓名权都应该由本人或者监护人行使,除非经过法定程序限制其行使。同时,父母在子女姓名权上也有责任和义务,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抢夺子女的姓名。这一规定保障了子女的姓名权,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姓名权,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成年后如何更改姓氏:能否自主决定
成年后可以改姓。公民享有姓名权,但作为成年人,改名需要有正当充分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改名。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1、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要承诺改名后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自己承担,一个公民一生只能改名一次。
公民年满16岁以后,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批准。此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受到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
成年后还会用到出生证吗
出生证明无论多大都是有用的,要知道出生证明有效期限是一辈子,所谓出生证明就是证明孩子身份的有效书面材料,主要针对宝宝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比如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出生地点、生父生母等,是长期有效的,在以后生活中也有很大的作用。而出生证明作为宝宝的有效法律凭证,父母一定要保管妥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济南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如何办理
关于父母中的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在不久之后执意想要更更改尚未成年子女的名字时,做出相应处理的公安部门需要遵循以下几种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首先,如果该未成年人已经年满16岁但还没有达到18岁,并且他/她能够依靠自身的劳动获取收益来维持日常生活,那么他们可以有权自主决断自己的名字是应该更改还是保持不变;
然而,当其尚且处于16岁以下而又超乎10岁的年龄段当中,这时只要父母(包括生父、继父与继母)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就可对孩子的名字进行适当修改,同样,他们也需要征得孩子本身的同意才能完成这项操作。
最后,若是这个未成年人还不到10岁的话,那他/她的家长只有在和对方充分商议并达成统一意见之后,才可能有权做更改孩子姓名的决定。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