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主权和婚姻自由权 婚姻自由原则与婚姻自主权的区别有哪些
婚姻自由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的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权利内容。婚姻自由是价值层面的评价,而婚姻自主权是事实层面的权利。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自己作主决定其婚姻的缔结和解除,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或干涉的人格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
婚姻自主权和婚姻自由权
婚姻自由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的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权利内容。婚姻自由是价值层面的评价,而婚姻自主权是事实层面的权利。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自己作主决定其婚姻的缔结和解除,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或干涉的人格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婚姻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属于事实层面的权利。婚姻自由体现的是自然人对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是婚姻内在价值的体现,是婚姻的题中之义和价值评判。同时,婚姻自主权更多的是具有法律属性,而婚姻自由更强调伦理色彩。婚姻自由是一种制度,婚姻自主权是一种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婚姻自由原则与婚姻自主权的区别有哪些
婚姻自由原则与婚姻自主权的区别有:
1、婚姻自主权是事实的权利,婚姻自由是一种立法价值取向;
2、婚姻自主权必须以真实的合意为基础,婚姻自由却不尽然;
3、婚姻自主权更多的是具有法律属性,而婚姻自由则更具道德伦理属性。
一、进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其次,暴力行为只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手段,易言之,必须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者。暴力行为不是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暴力干涉恋爱的,不能认定为本罪。
二、父母不同意婚姻怎么办
父母不同意婚姻,可以协商沟通。但是男女双方是享有婚姻自由权的,父母不能过度干涉。婚姻当事人基于法律规定和本人意志,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
结婚证领取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老年人有婚姻自主权吗
老年人有婚姻自主权。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同时,也有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重婚;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自主权的构成及侵犯婚姻自主权的责任
侵犯婚姻自主权的责任构成如下:
1、行为人必须有侵犯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
2、侵犯婚姻自主权的事实;
3、侵犯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4、侵犯婚姻自主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自主权是什么
婚姻自主权指的是拥有自由结婚和自由离婚的权利。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离婚自由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不必以他人意志为转移。但婚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