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还能离婚 离婚后还是否能申请探视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夫妻仍可离婚。双方需分开考虑后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预约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介绍信、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照片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夫妻仍然可以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需暂时分开,认真考虑...
离婚后是否还能离婚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夫妻仍可离婚。双方需分开考虑后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预约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介绍信、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照片和离婚协议书。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夫妻仍然可以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需暂时分开,认真考虑后才能做出继续离婚的决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人民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预约都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离婚协议书。
离婚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冷静期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离婚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如下:
1.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不得办理与离婚登记有关的其他事项。在这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充分行使权利,如探视子女、财产分割等,以免耽误后续程序。
2. 离婚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包括:
(1)不得干扰对方的生活和工作,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
(2)不得私自与对方家人或者朋友联系,不得邀请对方参加各种活动;
(3)不得诽谤、侮辱对方,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4)如确有紧急情况,需向对方说明情况,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前向对方说明理由。
3. 违反上述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出复婚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复婚条件的,予以复婚登记。
4.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人民法院不再办理离婚登记。
总之,离婚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对于保障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双方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应充分行使权利,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重要规定。双方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应充分行使权利,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如确有紧急情况,需向对方说明情况,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前向对方说明理由。违反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出复婚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复婚条件的,予以复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人民法院不再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后还是否能申请探视
一、离婚后还是否能申请探视
首先,离婚后父母行使的是探望权,而不是探视权。离婚后再申请探望是是否能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婚后患精神病是否能离婚
婚后患精神病是是否能离婚的。
但是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想要离婚的一方是否能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下列情形是否能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是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损害精神病人的利益的行为的,变更后的监护人是否能代替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婚后患精神病是否能离婚
婚后患精神病是是否能离婚的。
但是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想要离婚的一方是否能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下列情形是否能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是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损害精神病人的利益的行为的,变更后的监护人是否能代替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n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还能否申请婚姻无效
这段内容讲述了一个女子离婚后无法申请撤销婚姻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应该分别处理。如果先处理离婚案件,那么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申请撤诉,也不能申请撤销婚姻。因此,即使女子已经离婚,也无法申请撤销婚姻。
尽管我已经离婚,但我仍不能申请撤销婚姻。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已经结束,在法律上,我们已不再是夫妻。所以不能申请。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能否申请撤销婚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对于“能否申请撤销婚姻”的问题,答案是:可以。但是,在提出撤销婚姻请求时,需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如果错过了法定的时间限制,将无法撤销婚姻。此外,因胁迫结婚的当事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他们曾受到胁迫。
我已经离婚,但仍不能申请撤销婚姻。因为双方关系已结束,在法律上,我们不再是夫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因此,对于“能否申请撤销婚姻”的问题,答案是:可以。但是,在提出撤销婚姻请求时,需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