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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和证明,结婚去哪里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所需的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所需的证件包括:户口簿、...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所需的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和证明,结婚去哪里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所需的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所需的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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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登记和结婚登记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条件和程序上。补办结婚登记针对符合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必须符合所有法定要件,且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而补领结婚证针对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其补发结婚证的人,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另外,再婚时,需拿离婚证,才可领再婚结婚证。现在办结婚证简单,不用像以前那样太多的证明,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相片三张,离婚的就再上离婚证就可以了。

总结起来,补办结婚登记和结婚登记证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不同,但它们的本质是一致的。

补办结婚登记和结婚登记证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不同,但它们的本质是一致的。办理结婚所需的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对于符合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必须符合所有法定要件,且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而对于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其补发结婚证的人,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另外,再婚时,需拿离婚证,才可领再婚结婚证。现在办结婚证简单,不用像以前那样太多的证明,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相片三张,离婚的就再上离婚证就可以了。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和证明,结婚去哪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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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和证明,结婚去哪里登记

一、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和证明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有: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4.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二、结婚去哪里登记

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婚姻关系;

3.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必须没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5.双方之间无不应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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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的申请书需要哪些证件

一、收养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三、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1、收养孩子都需要走哪些程序

收养孩子需要走下来程序:首先,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其次,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然后,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最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2、收养证明怎么办理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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