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商品房作为建筑物的一种,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提供一定的保修期限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提供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单...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商品房是否具有保修期限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商品房作为建筑物的一种,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提供一定的保修期限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提供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其提供的建筑物负质量保修责任'这意味着在保修期内,如果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要求返工、改善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提供商品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其提供的建筑物负质量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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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商品房保修期限
一、如何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另外,根据建设部发布的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二、如何确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1、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2、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3、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如果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都不允许开始商品房销售: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两个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三,依照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下来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该条规定的目的在于,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进行最低限度要求,以防开发商跑路,确保商品房预售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