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异地取消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变更或者职工住址变更,不影响原保险关系的继续认定当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经办机构或者其他经营机构,经批...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有关工伤保险的异地取消问题
工伤保险异地取消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变更或者职工住址变更,不影响原保险关系的继续认定当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经办机构或者其他经营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异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欺骗、伪造等手段参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退还等活动因此,用人单位若需取消异地工伤保险关系,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办理异地取消时,应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单位变更申请、员工同意书等同时,要注意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其在新地点继续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欺骗、伪造等手段参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退还等活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变更或者职工住址变更,不影响原保险关系的继续认定当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经办机构或者其他经营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异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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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问题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
“社会保障卡
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
选择居住地
1至3
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期限为一年一
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
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
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
“社会保障卡”
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
构进行就医,
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
刷卡结算
(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
能实时联网结算的,
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
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
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
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
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
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两地都有医保怎么取消一个
两地都有医保取消一个的方式如下: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年以上的人群,建议保留职工医保;重复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人群,建议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保的人群,建议看情况保留其中一个,如果想一直缴纳社保的话,保留职工医保;如果不是,保留城乡居民医保;学生重复参保的话,建议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这样便于使用;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话,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这样也是为了便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