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起诉离婚
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婚姻关系证明、夫妻感情变化证明、夫妻关系现状证明、夫妻经济状况证明、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证明、需要经济补偿的证明以及需要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明。为确保诉讼的公正和判决的合法性,当事人应尽量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例如非自由恋爱、通过...
申请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婚姻关系证明、夫妻感情变化证明、夫妻关系现状证明、夫妻经济状况证明、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证明、需要经济补偿的证明以及需要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明。为确保诉讼的公正和判决的合法性,当事人应尽量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例如非自由恋爱、通过亲友介绍或父母安排而结婚、再婚或复婚等的情况。(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实践中,不管是有男方起诉离婚还是由女方提起离婚诉讼,也不管实际是第几次,其实在需要的资料上面都是差不多的。所以女方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其实与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一样,这个过程中如果缺少证据材料,那么最终的结果还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
女 方 二 次 起 诉 离 婚 需 要 提 供 哪 些 材 料 ? 需 要 准 备 哪 些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女方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第一次离婚诉讼终结判决书、第二次离婚诉讼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财产清单、银行存款清单等。同时,女方需要准备接受二次起诉的证据,如男女双方的感情状况、家庭暴力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女方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第一次离婚诉讼终结判决书、第二次离婚诉讼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财产清单、银行存款清单等。同时,女方需要准备接受二次起诉的证据,如男女双方的感情状况、家庭暴力等。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或者判决、调解协议中曾经主张损害赔偿,或者赔偿后反悔的,无权再行主张损害赔偿。
因此,女方在二次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准备。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女方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第一次离婚诉讼终结判决书、第二次离婚诉讼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财产清单、银行存款清单等。同时,女方还需要准备接受二次起诉的证据,如男女双方的感情状况、家庭暴力等。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或者判决、调解协议中曾经主张损害赔偿,或者赔偿后反悔的,无权再行主张损害赔偿。因此,女方在二次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准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起诉离婚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一、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的解决方法:
1、双方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享受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男方在规定时间内让女方探望孩子;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行使探视权的。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二、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能否判离婚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能判离婚。被告是否出庭,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申请宅基地需要准备哪些手续,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才能申请的。那么,宅基地申请的最新程序是什么?申请宅基地有哪些必备要件?申请宅基地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是什么?申报需要哪些材料?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一、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3、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二)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
(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三、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