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前的财产有哪些 第二次婚姻财产怎么分配,婚前财产有哪些
在结婚登记之前, 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被称为婚前财产。其中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通过签订书面财产协议, 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 则在此情况下, 该婚前财产在婚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 该婚前财产都归该方个人所有。在结婚登记之前,夫妻一方所...
婚姻前的财产有哪些
在结婚登记之前, 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被称为婚前财产。其中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通过签订书面财产协议, 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 则在此情况下, 该婚前财产在婚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 该婚前财产都归该方个人所有。
在结婚登记之前,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被称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通过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则在此情况下,该婚前财产在婚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该婚前财产都归该方个人所有。
婚 前 财 产 包 括 哪 些 ?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只要这些财产是合法取得的,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的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婚后一方有婚殊约定或者赠与等方式,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后,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次婚姻财产怎么分配,婚前财产有哪些
一、第二次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实都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的财产往往都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就不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但要是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话,则就会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分配。
二、婚前财产有哪些
婚前财产协议既可以对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进行明确地梳理和约定,也可以对婚后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获取的财产权进行约定,但约定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价值较高的房产为例,比如在约定涉及房产的有关事项时应写清房屋的坐落地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能够明确指向和说明财产的性质、数量、价值、归属等,且相关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质就已经被模糊掉了。
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难就难在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分割起来就异常麻烦了,具体分析见专题。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张志胜律师在此持有的态度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夫妻的婚前财产一般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的,因此不管夫妻是否离婚或者是二婚的情况的,这部分财产都不会涉及到需要双方进行分配的问题。而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这部分财产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往往会视为是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中财产制度中婚前和婚后财产有哪些约定
新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其实,这样的条文未必见得是完备的,因为上述条款未包括所有的情况。例如婚前财产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婚后所得的分配情况等等,这些情况下的财产怎么分配未给予说明。另外,上述条款只对所有权进行认定,而没有确定双方对财产的利用权能。利用权能的不确定会影响双方约定财产的实际存在以及使用状况,所以有必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其实我们可以选择的一种更好的方法是:个人特有财产及婚前财产各自管理,共同生活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财产收益共同(或者约定)享有,约定一方为管理人,由其代表夫妻双方对外行使权力,共同承担后果。并把这种约定,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当然当管理人对外行使处分权时,应征的另一方的同意方有效。
实行这样的财产管理方法有益处颇多。例如,一般说来,万一婚姻关系破裂,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都会在财产问题上争论不休,不得不求助于法定的财产制,最后的判决都可能违背夫妻双方的最初意愿而进行分割。但如果婚前有了约定,对于离婚时候的都比较容易。而且因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有据可查,不仅有利于法官迅速的作出正确判断;而且能够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另外,采用婚前约定的形式使得离婚双方在财产上划清界线,避免离婚后的经济纠葛,有效保证家庭生活的美满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