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效为十二个月在失业期间,参保人员可依法享受失业保险金此外,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领取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的修订有所...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失业保险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效为十二个月在失业期间,参保人员可依法享受失业保险金此外,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领取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的修订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费用价格确定,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平均工资水平的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平均工资水平的60%发给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4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然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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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也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