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作为债务承认的一种形式,应当具备以下要素:1.借款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2.明确的借款金额,以数字和大写明确表示;3.借款期限,可以是固定日期或范围;4.借款利息的约定,如年利率或总利息额;5.还款...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什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借条格式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作为债务承认的一种形式,应当具备以下要素:1.借款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2.明确的借款金额,以数字和大写明确表示;3.借款期限,可以是固定日期或范围;4.借款利息的约定,如年利率或总利息额;5.还款方式和时间,包括还款账户或地点;6.违约责任的说明,如逾期还款的罚则;7.双方的签字或盖章,以示认可建议在借条中注明日期,并可以选择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一定金额资金,贷款人按约定返还元本和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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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由于个人XX原因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借款日期:xxxx年x月x日还款日期:xxxx年x月x日借款人:______(签名)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借款人:XXXX
xxxx年x月x日

合同格式条款的弊端是什么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了契约自由的原则;
第二,格式条款的订立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契约正义在格式条款的制定过程中,合同的相对方没有参与进来,只有条款订立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因此也没有进行协商的余地,相对方只能决定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所以有失公平,给契约正义造成了冲击,比如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限制责任的条款等;
第三,格式条款的订立体现出缔约双方当事人地位的相对不平等大多是格式条款的制定,前提是一方当事人的垄断经营和具有该行业格式条款制定的垄断权利,因此排除了合约相对人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所以,他极可能利用这个优势地位,在条款中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内容,片面的保护自己利益,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造成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