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序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规定进行首先,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受领人的情况会影响送达方式选择通常可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形式对于直接送达,交给本人或成年家属并签收为准;若...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公安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送达
公安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序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规定进行首先,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受领人的情况会影响送达方式选择通常可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形式对于直接送达,交给本人或成年家属并签收为准;若无法亲自交付,可通过挂号信函送达,并由邮政机关提供相关凭证特殊情形下,如当事人下落不明,则需经公告送达在送达过程中,对于拒绝接收的情况,应作好记录,视为已送达此外,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申诉的,将被默认接受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勘验、调查询结果,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通过挂号信函送达当事人的住所在地与驾驶证颁发地不一致的,从驾驶证颁发地执行'第九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下落不明时,公告送达自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可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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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当面送达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实践,如果违反规范的主体,不是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那么不需要承担处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