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均分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结婚期间双方所得的一切财产,主要包括现...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均分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结婚期间双方所得的一切财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款、股票、债券等财产性证券,以及不动产、movables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即双方在分配上享有平等权利;2.实际出资原则,即根据各自对财产的实际贡献进行调整;3.责任分担原则,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到操作层面,夫妻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明确财产归属,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公正分配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双方保持理性沟通,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各自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四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任何第三方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所得;3.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4.其他共同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男女方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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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按揭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按揭房离婚后的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该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应该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2、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双方平等分割对于不能切分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应按照彼此住宅状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的标准进行分割分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等同该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