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补办结婚证 如何补办结婚证
本文介绍了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及流程。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自愿离婚流程包括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和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少一张结婚证书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可...
离婚后如何补办结婚证
本文介绍了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及流程。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自愿离婚流程包括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和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少一张结婚证书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分为自愿离婚和离婚诉讼。自愿离婚流程如下:一、当事人申请。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三、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缺 少 结 婚 证 如 何 离 婚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事实婚姻关系的,受法律保护。因此,缺少结婚证并不影响离婚。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均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因此,缺少结婚证的离婚流程与正常离婚流程相同。
这段话说明,如果结婚证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自愿离婚流程包括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事实婚姻关系的,受法律保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均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因此,缺少结婚证的离婚流程与正常离婚流程相同。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如何补办结婚证
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证书,结婚证也属其中一种。证书都有各自的重要性,而结婚证则证明了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一旦不慎遗失,结婚证是可以补办的。
一、如何补办结婚证
1、当事人持有特定的身份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
3、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怎样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三、补办结婚证所需手续
1、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2、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离婚限制:结婚证补办后
补办结婚证后是能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再对案件进行审理。
不补办结婚证能离婚吗
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