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个月在这一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在对裁决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仲裁裁决后向法院起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个月在这一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在对裁决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效期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时限,超过该期限未提起诉讼的,则视为认可裁决结果,法院将不再受理相关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劳动争议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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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裁定
劳动仲裁程序,我把他简单的归纳为: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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