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首先,受理阶段,法院或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其次,在调查阶段,司法机关通过各种证据收集手段,全面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程序
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首先,受理阶段,法院或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其次,在调查阶段,司法机关通过各种证据收集手段,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处理有充分依据在审理准备阶段,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明确争议焦点,为公正审判做好铺垫随后,在审理和裁判阶段,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最终,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性质,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5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案件移送的次日起一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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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如下:
1、立案,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要求交纳诉讼费,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是为立案;
2、送达,受理案件后,法院将原告提交的诉状、证据等副本及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及其他当事人
若无法送达时,则采用登报纸等方式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已送达原被告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按照法院传票指定的时间,传票需于开庭三日前送达各当事人,到达法庭参加开庭审理证人需在法庭外等候法官传唤,才能出庭作证证人不得旁听庭审,否则丧失证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