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引诱、容留或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损害公民身心健康,被中国法律明令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这一罪名属于卖淫嫖娼相关罪行之一具体而言,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罪...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罪是什么
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引诱、容留或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损害公民身心健康,被中国法律明令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这一罪名属于卖淫嫖娼相关罪行之一具体而言,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罪包括以下行为:1.引诱他人卖淫;2.为卖淫提供场所或容留他人卖淫;3.撮合、介绍卖淫嫖娼这一罪名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且不需要具有特殊身份或职责行为上,这些行为必须是有意识并且故意为之,目的是获取非法利益结果上,这些行为会导致他人进行卖淫或者嫖娼,从而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和介绍卖淫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以下行为之一:1.引诱他人卖淫;2.为卖淫提供场所或容留他人卖淫;3.撮合、介绍卖淫嫖娼这一罪名的法定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情节较重的,如多次引诱、容留或介绍他人卖淫,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此类行为等,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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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行为加重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引诱卖淫如何判刑
引诱他人卖淫的,一般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情节严重或者引诱幼女卖淫的,要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如果引诱卖淫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需要注意,如果是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换句话说,引诱他人卖淫的具体量刑,需要分情况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