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根据该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其他收入,投资收益,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项财产所产生的增值等,都是夫妻...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根据该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其他收入,投资收益,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项财产所产生的增值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是继承或者赠与以外的个人获得的财产,则属于个人所有此外,婚前财产和婚内个人名义购买的不动产、移动资产等财产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将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各自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以及子女抚养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代表夫妻共同进行的民事行为,对外有效第三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债权,不得超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项财产所产生的增值,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有财产的权利归属和债务承担等事项夫妻的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属于共同财产的,不影响其他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考虑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处理:(一)重组家庭;(二)子女抚养关系;(三)财产难以平均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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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
在购房过程中,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只记载了单方面的姓名,或者是由配偶双方共同署名,这些都不能改变房屋产权的最终归属如果这套房产是在婚姻缔结后,某位当事人的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或者该当事人在结婚前购买并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偿还贷款方式获取所有权的房屋,那么这些房产都属于该当事人的单独所有,在离婚诉讼中不予进行财产分割处理反之,如果这套房产是由两位当事人的父母在婚姻缔结后共同出资购买,那么按照他们各自出资额占总投资额度的比率,来确定他们各自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份额至于在婚姻期间通过共同承担按揭债务而购买并取得的按份共有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之时应进行平均分配

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起诉离婚,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