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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受案范围明确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2.社会保险纠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因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支付等问题发生的争议3.工伤纠纷:劳动者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2.社会保险纠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因社会保险费用的...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受案范围明确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受案范围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2.社会保险纠纷: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因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支付等问题发生的争议
3.工伤纠纷: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经济补偿等而发生的争议
4.用工单位还款纠纷:劳动者因用工单位无故扣留劳动者档案、身份证明等物品或者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赔偿或返还而发生的争议
5.其他劳动争议:除上述纠纷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
这些受案范围涵盖了劳动关系中的主要争议类型,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同时,这些规定也为用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因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支付等问题发生的争议;因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等问题发生的争议,以及其他劳动争议

处理人事争议的仲裁受案范围明确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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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解答、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涵义,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管范围,或称是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范围
换句话说,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哪些仲裁行为拥有行政仲裁权,或者说是指公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人(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对事业单位、公民的哪些行为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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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机构设置方面不同,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 2、受案范围方面不同,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 3、管辖方式方面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且当事人之间无需订有仲裁协议; 4、裁决效力方面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一裁两审制,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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