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还债程序主要涉及企业的清算和债务处理过程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以下是具体步骤:1.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请求...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破产还债程序探讨
破产还债程序主要涉及企业的清算和债务处理过程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清算以下是具体步骤:1.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请求;2.法院受理后,组成债权人会议,采取投票方式确认是否进入破产程序;3.进入破产清算阶段,由管理人负责处理企业财产,并分配给债权人同时,在民事执行中,当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申请执行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将由法院查封、扣押,最终进行拍卖或变现,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二五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的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在第二百二十九条中,规定了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如查封、扣押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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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问题探讨
1、中,及问题可否与离婚诉讼本身分开另诉2、一方只起诉离婚问题,对方提出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必须要走反诉程序呢3、一方起诉要求确认某些财产的权利归属问题,对方提出要求将更多的财产确认为共同财产(未提反诉,但法院就增加的财产收了诉讼费),双方均未提财产分割,此时法院可否依职权直接判决将财产作出分割呢4、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中的具体操作(协议、提出有关主张、同意竞价、准许竞价、进行竞价、评估、补偿、申请拍卖、进行拍卖、分割拍卖款)是要在审理过程中解决还是要在执行中解决如是在审理和判决中解决,那么,该等环节是否应记入审限呢如果双方只是对是否为共同财产问题提起诉讼而未要求分割该房屋,法院可否依职权判决第二十条双方对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