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方式和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未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如被其他股东或公司起诉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如果需要追加投资,股东同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需要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方式和比例履行出资义务未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如被其他股东或公司起诉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如果需要追加投资,股东同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章程对股东的出资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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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责任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以不同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不同的因此,从前述规定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可以分为两种:1、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2、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同时,也应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0条第三款的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该遵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