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银行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通常涉及贪污或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和第384条,如果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属于贪污罪;如果出于个人目的非法转移公款,则可能构成侵占罪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处理挪用银行公款的法律法规
挪用银行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通常涉及贪污或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和第384条,如果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属于贪污罪;如果出于个人目的非法转移公款,则可能构成侵占罪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了银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在处理挪用公款案件时,应首先进行内部调查,收集证据,然后根据情况向司法机关报案法律后果可能包括刑事处罚、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任何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数额较大的,属于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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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挪用案件的处理办法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3、犯罪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4、刑罚不同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