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程序是指在进行城市建设和公共利益项目时,对被征收房屋、土地或其他不动产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强制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征收决定:由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依...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强制拆迁程序
强制拆迁程序是指在进行城市建设和公共利益项目时,对被征收房屋、土地或其他不动产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强制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征收决定:由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2.补偿安置:按照规定标准向被征收人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3.协商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协商期限,如15日或30日,以便被征收人提出意见或要求4.强制执行申请:如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搬迁,则征收单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法院审查与裁定:法院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书6.强制执行实施:由法院派遣人员携带有效执裁文书,对涉案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进行实际强制腾空或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应当在接到征收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搬出房子、空置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对被征收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搬出房子、空置土地的,发放搬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拒绝搬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该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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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制拆迁
t强制拆迁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行为t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t强制拆迁的基本程序是:第一,拆迁当事人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t第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t第三,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第四,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怎么维权
对于强制拆迁,维权的方式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在进行强制拆迁前,通常都会向当事人发出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或责令限期内拆除建筑决定书,决定书中,通常都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如果对于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依法向作出决定书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主管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进行维权的,既可以向作出强拆决定的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提出,也可以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主管行政单位提出当事人可以选择先提出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仍决定维持原行政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就行政决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