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否可以全权书写借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条作为一种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合意并履行了必要手续的民间借贷关系的证明全权书是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授权书,而不是用来作为债务承认的因此,全权书不能替代借条如果债务人使用全权...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债务人是否可以全权书写借条
债务人是否可以全权书写借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条作为一种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合意并履行了必要手续的民间借贷关系的证明全权书是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授权书,而不是用来作为债务承认的因此,全权书不能替代借条如果债务人使用全权书代替借条,可能会引起法律效力上的疑问,因为这不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规定形式所以,不建议债务人使用全权书来写借条,以免在以后发生纠纷时影响债务的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民间借贷关系自实际放款并交付债务人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民间借贷关系自实际放款并交付债务人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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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可不可以全部由债务人写
借条可以全部由债务人写,借条中应当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具体期限,借款的利息,还款的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

连带债务人是否可以求偿
一般在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有义务要还清全部债务的,因此,如果连带债务人之一已经全部还清对债权人的借款,不过是还清自己的债务而已可在对有其他债务人的关系上,则各有要负担的部分,所以当还清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债务人一同免责时,可以要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各自负担的部分进行共同分担
也就是说,连带债务人在还清了超过自己应该承担的债务之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情况:
1、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期限,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在保证期间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实体请求权和诉权会一起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