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首先,《刑法》第253条规定了对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包括向他人披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253条若干问题的解释...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如何定性侵犯商业秘密罪
定性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首先,《刑法》第253条规定了对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包括向他人披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253条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行为人必须出于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并且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如侵入、拍摄、记录等技术手段此外,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商业秘密权利,却仍有意为之最后,客体上必须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个人隐私、家庭隐私非法获取、拍摄、窥视、窃听、公开、展示、散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行为人出于为自己或者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通过拍摄、录像、绘图等方式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不论是否实施了披露或者出售等进一步行为,都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行为人利用特定的技术手段,如入侵计算机系统、软件破解等,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应当认定为‘通过非法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为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要动机和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情节特别严重是指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如导致权利人遭受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社会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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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或者业务知悉商业秘密内容后,擅自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并将非法所得据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的,似应根据情节与主体身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法定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下面四种:
第一,采取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后,对外进行披露,或者擅自使用、允许他人使用,也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对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