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至223条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以窃取、非法获取或者其他方式,侵害了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具体定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主体要求:行为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但根据第...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如何定性侵犯商业秘密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至223条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以窃取、非法获取或者其他方式,侵害了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具体定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主体要求:行为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但根据第219条规定,只有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而单位若实施此类行为,则可能被视为单位犯,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主观方面:必须具备故意,且明知该信息为商业秘密不同情形下的主观态度也需区分,如内部人员擅自泄露、外部人员窃取等
3.客体要求:指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相关的商业秘密权益造成损害需要明确该信息是否属于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范畴,且必须是未公开的信息
4.主观行为表述:包括偷看、拍摄、复制等非法手段,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获取,并可能出售或泄露这些信息不同情形下的行为表现各异,但都应涉及对商业秘密的非法侵占
5.客观后果:必须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不正当利益,通常以经济损失作量化指标,如超过3万元人民币若未达到标准,则可能仅构成治安处罚或民事责任,而非刑事罪
在定性时,还需注意区分与其他相似罪名(如侵犯著作权罪、诈骗罪)的界限,避免误判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03条之规定,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作为财产权利的一部分,也为定性提供了基础
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的法律依据包括:

《如何定性侵犯商业秘密罪》相关阅读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或者业务知悉商业秘密内容后,擅自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并将非法所得据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的,似应根据情节与主体身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商业秘密有哪些法定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法定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下面四种:
第一,采取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后,对外进行披露,或者擅自使用、允许他人使用,也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对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