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采信是指法庭对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是否存在的一种认定过程这种认定必须遵循特定的原则和规范,以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正确性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必须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证据反映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而非虚构...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民事证据的采信原则与规范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采信是指法庭对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是否存在的一种认定过程这种认定必须遵循特定的原则和规范,以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正确性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必须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证据反映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而非虚构或篡改;合法则要求证据的取得和使用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此外,证据还需具备充分性和关联性,即证据能够全面、准确地证明案件事实,并且与案件的争议点直接相关其次,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应当依据综合判断原则,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而非仅凭单一证据作出结论此外,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未经反驳的证据可以被法庭采信在具体操作中,法官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事证据的采信原则与规范》相关阅读
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什么
在各种类型的案件中,有人证、物证的能够为辩护带来很大的优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会被采纳,有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下文为大家分析一下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如何被采纳!怎么采纳证据?
(一)证据采信的标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证明的;
2、根据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的最终证据;
3.基于全案证据,对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证据可采性的规则
1.品格证据规则所谓品格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在社会中的形象、地位或行为通常情况下,证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品格不能作为证据可以允许使用一些特殊的字符证据当品格问题是实体法的构成要件时,比如我国刑法中的诽谤罪,以被害人的人格或名誉为重要要件,证据调查的范围必然涉及被害人的品格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是一种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非法取证手段导致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被排除在法庭之外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排除该证据”因此,非法证据的范围可以界定为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物证
3.让自己相信规则法官在决定是否采纳证据时,必须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就是所谓的“自由心证”然而,法官并没有绝对的、不受约束的自由,这种自由受到三个方面的限制:一个是逻辑法则同一个人对同一事实的判断是矛盾的他一会儿说自己有罪,一会儿又说自己无辜,这是矛盾的从逻辑上讲,是不可能同时成立的需要用逻辑排名率和矛盾率来判断第二是经验法则一个资深法官积累了多年的办案经验,他对于一件物证、书证的嗅觉非常灵敏;第三,公序良俗法官对证据的采信也要符合一般的法律价值观和一般公众的一般认知比如一个疑罪从无的价值来判断
4.证明力优先原则法官在审查确认证明同一案件的相互矛盾的证据时,通过对证据本身的分析,并不能确定其中任何一个是假的然后,他要根据证明力的比较,确定应该先采信哪些证据,包括以下内容: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派生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经公证的书证和按有关程序保存在国家机关的书证的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大于其他物证、书证;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大于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
5.证据的佐证规则法律明确规定,有些种类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不能单独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必须有其他证据支持以下证据也属于需要补强的证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不能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4)无法确认原创性的视听资料;
(5)间接证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很多方面,如果证据对案件有帮助可以申请提交,经过严格审核之后确认被采纳才是有效的证据,另外不能伪造证人证言

民事赔偿原则适合人身损害吗
民事赔偿原则适合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民事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全部赔偿之后果即为填平填平就是将受害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权利人在经济上不受损失
同样的在人身损害种该原则也适用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收到损失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因人身损害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住院费由于人身损害不同于财产上的损害,损失的具体价值不能直接的体现,需要通过一些标准以辅助确定因此,在人身损害种,受害人构成一定的伤残等级的,受害人可根据相关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