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发生交通事故时,行人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首先,若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110,请求专业救援同时,保持事故现场完整,不移动车辆和物品,以便交警进行勘察其次,行人如非当事人,不应擅自离开现场,应当配合交警调查在处理过程中...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温州交通事故中行人的处理方式
在温州发生交通事故时,行人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首先,若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110,请求专业救援同时,保持事故现场完整,不移动车辆和物品,以便交警进行勘察其次,行人如非当事人,不应擅自离开现场,应当配合交警调查在处理过程中,需注意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受伤人员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医疗费用单据,作为后续赔偿依据最后,涉事双方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应当在交警到达现场前,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场外处理,或是填写事故现场勘察记录若有争议,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請调解若对责任认定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持现场不变,并应向受伤人员询问姓名和住址,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损害事主的利益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近亲属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到达现场之前,有关责任争议没有取得调解协议的,应当在该部门到达现场前,填写场外事故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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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时的处理方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行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步骤如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