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其决定权属于特定的司法机关具体来说,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三个机关有权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通常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而检察院和法院...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谁有权决定监视居住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其决定权属于特定的司法机关具体来说,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三个机关有权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通常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而检察院和法院则可能在审判阶段或其他诉讼程序中做出此类裁定每个机关行使这一权力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保不违背法治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进行侦查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除法律另有规定,没有经过公众审判,向被告人宣布裁决,不得将案件结案没有经过法庭审判,或者法庭审判未终结,不得向社会公布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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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由谁决定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