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时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受害者或者其家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向有关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这一时限是强制性的,不得另行约定更短的时限若在这...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限的法律认定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时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受害者或者其家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向有关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这一时限是强制性的,不得另行约定更短的时限若在这一时限内未提出申请,则可能会影响获得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如下:'受害者或者其家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向有关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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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时限
交通事故的一般处理是报警,事故勘查,责任认定,协商赔偿,起诉等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时限大体包括: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这样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是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第二步是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第三步是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第四步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如果双方对赔偿事项有争议,投保人可以拒绝签字第五步就是保险公司在十日内支付投保人签字的定损清单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