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的领取地点通常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共同居住地的民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夫妻双方共同居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需要按...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证的领取地点是什么
离婚证的领取地点通常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共同居住地的民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夫妻双方共同居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需要按照上述规定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他们共同居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民政部门应当对双方身份、感情状况进行调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性,并在核查无误后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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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所在地是否是离婚的办理地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然而,如果双方达成了协议离婚的共识,那么他们无需非得到发放结婚证书的民政部门履行离婚手续,可以选择在任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来完成这一过程如果双方未能就协议离婚达成共识,便需前往被告人居所地点(这里的“居所”是指户籍所在地址,但如常驻地点与户籍所在地不符,应以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址作为居所)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诉并进入诉讼程序

离婚必须要到领证的地方吗
离婚不一定要到领证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居民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出台后,规定了30天冷静期,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反悔,才能再次去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夫妻在异地居住满1年以上的情况下,协议离婚不成的,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