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中,'先起诉能获得先受偿'这一说法并非绝对,但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可能带来优势首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届满后,当事人不得再行起诉但如果先行起诉,使法律关系明确,也有助于优先...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是不是先起诉能获得先受偿
在法律纠纷中,'先起诉能获得先受偿'这一说法并非绝对,但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可能带来优势首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届满后,当事人不得再行起诉但如果先行起诉,使法律关系明确,也有助于优先主张权利在债务清偿方面,《合同法》第569条指出,债务人的财产应当按规定清偿若多个债权人存在,通常会按照法院确定的顺序进行清偿,而先起诉可能意味着更早地进入清偿程序此外,在《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中提到的时效中止情形中,先行起诉确实能够中断时效期间,从而维护债权人利益然而,这并不绝对保证能获得先受偿,还需考虑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债权人的情况在企业破产法的框架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9条规定,普通债权人按清偿顺序受偿,而先起诉可能意味着更早列入债权申报范围综上所述,先起诉在某些情况下有助于优先获得赔偿,但并非绝对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法律对时效有规定的,从法律规定的时期开始计算《合同法》第569条:债务人在同一期间向两个或者以上债权人履行债务,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时,债务人应当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债权比例难以确定时,债务人可以均等清偿《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当事人在一年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不计入合理期限《企业破产法》第89条:普通程序下的债务清偿顺序为:(1)破产费用;(2)人民币50万以下的工资、劳动报酬、工资保障金和社会保险费;(3)税款和其他行政罚款;(4)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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