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临时约束,以确保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监视居住具有以下特点和规定:1.监视居住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或...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监视居住的执行方式和规定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临时约束,以确保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监视居住具有以下特点和规定:1.监视居住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或其他指定的场所执行,不得在向公众开放的酒店等场所执行;2.执行监视居住应当由两名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口头通知,并出具书面通知,告知其法定的权利和义务;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但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活动范围;4.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两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申诉和控告的权利若违反规定逃离监视居住场所,将会面临非法拘禁罪等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监视居住,应当在其住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场所执行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撤销,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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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指定在哪执行监视居住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2、便于监视、管理;
3、保证安全
公安机关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办公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据案件证据情况,确定开庭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