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4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1.为家庭生活需要所生的债务;2.共同为生产经营所需所生的债务;3.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约定由家...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如何界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4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1.为家庭生活需要所生的债务;2.共同为生产经营所需所生的债务;3.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约定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5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名称取得的财物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也间接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约定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债务,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4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具体包括:1.为家庭生活需要所生的债务;2.共同为生产经营所需所生的债务;3.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约定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债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15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名称取得的财物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也间接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一方以家庭名义订立合同,约定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债务,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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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r(一)工资、奖金;r(二)生产、经营的收益;r(三)知识产权的收益;r(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r(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r(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怎样规避夫妻共同债务
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在保护被举债的一方做出了重要贡献因为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在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采取了最新的共债共签原则也就是说,要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存在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证明这笔债务是被举债一方事先签字确认,或者事后认可的这就为了规避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防止被举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应当时刻注意对方个人财产以及经营状况就算是夫妻,也要防止对方陷害自己签字确认的情况比如对方要求自己签订合同的,就要注意审查该合同的性质,避免误签合同的存在其次,就算对方苦苦恳求,也不要因为心软,而事后签字确认与自己无关的债务因为事后的确认,也可以成立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