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地区处理离婚纠纷时,举证是关键步骤之一首先,要明确案件涉及的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并据此准备相关证据在财产分割方面,应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包括银行账户余额、不动产权属证书、车辆登记证等同时,对于隐藏或转移的财产,可通过银...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江苏地区离婚纠纷的举证指南
在江苏地区处理离婚纠纷时,举证是关键步骤之一首先,要明确案件涉及的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并据此准备相关证据在财产分割方面,应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包括银行账户余额、不动产权属证书、车辆登记证等同时,对于隐藏或转移的财产,可通过银行流水、公证查档等方式进行追踪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需提供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监控录像等,并在必要时进行鉴定对于赡养费问题,则需明确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及生活费用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分割第三十七条:子女无论出生时父母是否结婚,离婚后都享有与父母见面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诉讼时效期间内的最后一日,为时效终止日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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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区侵权责任纠纷处理指南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打官司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2. 前往法院立案并支付诉讼费用
3. 法庭审理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和退庭后核对笔录,以及宣判等环节
其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比较重要在法庭调查阶段,重点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阐述自己对于本案焦点问题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利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作出裁决
最后,如果败诉方未能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承揽合同纠纷举证由谁来举证
1、一般情况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起诉方负责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要自己举证用证据证明自己在诉讼中所提出的主张
2、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限于客观原因难以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若仍采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定,势必损害原告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持公正为此,需要作出特别规定,将引起权利发生的个别法律要件事实交由对方(否认权利存在的一方)负责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否则即推定该要件事实存在再通俗地讲,就是将某些举证责任反过来,“我主张、你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则》第4条规定特殊情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