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自愿离婚的;第二,一方夫妻在家庭暴力、重婚、有其他配偶等严重违反婚姻法的过错情况下,对方提出离婚的;第三,一方下落不明满三年仍未...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自愿离婚的;第二,一方夫妻在家庭暴力、重婚、有其他配偶等严重违反婚姻法的过错情况下,对方提出离婚的;第三,一方下落不明满三年仍未归案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双方均可以提起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conciliation;若双方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4条:在一起夫妻中,一方可以依法提出离婚,如果是因第二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经有关部门公示后仍然没有消息sources,那么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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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适合离婚的条件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什么条件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经济适用房属于政府推出的福利性住房,收入低、住房困难的民众可以申请,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其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需要向社会公布一次最后,还需要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